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IENIC2025112802
项目名称:沈阳工程学院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全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人民币140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4000.00元
采购需求:对上网行为管理系统安全情况、运行状态、安全策略等进行巡检,及时更新应用识别特征库,对特征库自定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更新系统软件为最新稳定版本,提高系统稳定性。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为一年,如服务期满,供应商能够满足学校的需求,且服务较好,在采购人同意前提下,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可以续签服务合同。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1月28日至2025年12月2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灵感楼I座214室
方式:现场领取
领取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灵感楼I座209会议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5年12月3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工程学院灵感楼I座209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工程学院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蒲昌路18号
联系人:白老师
电 话:024-31975903